交通运输是支撑城市运行、保障民生出行的核心脉络,安全底线不容有失。为充分发挥执法案例的警示教育作用,我们推出“以案为鉴|交通运输典型案例”系列专题。
近日,市交通运输局交通执法总队在235国道石臼湖大桥高淳超限检测站查获一起大件运输违法案件。经查,该7轴货车装载压路机、摊铺机上路行驶,车货总长19.9米、总宽3.33米、总高4.15米,车货总重69.3吨,分别超长1.8米、超宽0.78米、超高0.15米、重量超限20.3吨;且实际承运货物与所持《超限运输车辆通行证》许可内容不一致,存在擅自增加运输设备的情形。交通运输部门依法对该违法行为作出处罚,同时督促当事人驳载部分器械,在其重新办理合规通行证后予以放行。
日前,市交通运输局交通执法总队联合雨花台区交通运输执法大队在辖区内开展流动治超执法工作,将一台疑似超限车辆引导至南京超限检测站进行称重。经检测,该车实载78吨,超限29吨。执法人员对驾驶员开展普法警示教育后,按规定将案件移交交警部门依法处罚;同时监督驾驶员完成货物驳载,待车辆恢复合规载重后予以放行,切实保障夜间公路通行安全。
前不久,市交通运输局交通执法总队根据235国道溧水明觉动态称重检测点预警信息,精准拦截一辆涉嫌超限货运车辆。经超限检测站称重检测,该车车货总重达87.44吨,超限38.44吨,属于违法超限运输。执法人员现场固定违法证据、对驾驶员开展普法警示教育后,按规定将案件移交交警部门依法处罚;同时监督驾驶员完成货物驳载,待车辆恢复合规载重后予以放行,有效防范道路运输安全事故发生。
超限超载、违法大件运输等违法违规行为,严重破坏公路基础设施安全,更是诱发重特大交通事故的“隐形炸弹”!
四是车辆长期处于超负荷运转状态,制动系统安全性能降低,极易发生爆胎、刹车失灵等险情,引发道路交通事故,给交通安全带来严重威胁。
南京交通运输部门提醒广大货运经营者及驾驶员:请严格遵守道路货运相关法律法规,规范办理《超限运输车辆通行证》,按核定标准装载货物,坚决杜绝超限超载及“货证不符”等违法违规运输行为;主动配合执法检查,发现隐患第一时间整改消除,合法合规开展道路运输经营活动,共同维护公路运输安全畅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