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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见问题

2026海南昌江招生报名材料清单汇总

  昌江2026年招生报名材料分为户籍信息、住房信息、居住信息、从业证明、学籍信息五大类,小编汇总了完整清单。

  第一类入学对象须提供户口簿首页、入学对象本人页、住房所有人(共有人或使用人)页。

  教育优待对象须提供相关主管部门出具的审核认定材料、符合条件的优待证件或证明材料、户口簿首页、入学对象本人及其监护人户口簿等。

  撤并学校安置的入学对象须提供户口簿首页、入学对象本人页、父母或法定监护人页。

  本校(幼儿园)教师子女须提供学校(幼儿园)审核认定材料、户口簿首页、入学对象本人及其监护人户口簿等。

  从优待警对象须提供在编在岗正式民警审核认定材料和相应类别的入学申报材料。

  住房信息材料适用于第一类和第二类入学对象。以下为八项住房材料,任选其一提交:

  第四项,持乡镇政府以上出具的拆迁安置证明材料,需注明现安置的具体居住地址。

  第七项,经县住建部门交易备案或经公证处公证的协议(合同)购买二手房证明材料。

  需要特别注意的是,申报乡镇学校(幼儿园)无需提供住房信息材料。第二类入学对象中选择按户籍登记地址所属片区学校(幼儿园)对口申报的,也无需提供本项住房信息材料。

  租房或单位宿舍居住人员,可提供居住证、房屋租赁证任一法定居住凭证。无上述证件的,需同步提交租房合同及社区居住证明。所有材料居住时长以社区登记时间为准,截至申报时间应满6个月。

  如寄宿在亲属家的入学对象,无需提供租房合同,但仍需提供居委会出具截至申报时间居住满6个月的居住证明,该证明并注明亲属关系、姓名及联系电话。

  从业证明材料适用于第三类务工人员子女入学对象,提供以下材料中的任意一项:

  第一项,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在本县经商主体注册登记营业执照和门店登记注册档案材料。

  第二项,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依法签订的劳动就业合同,或由所在工作单位出具的工作证明材料。

  第一类入学对象需提供户口簿、八项住房材料任选其一。户籍迁入截止时间为2026年7月10日(含当日)。

  第二类入学对象需提供户口簿,选择按住房地址对口申报的须从八项住房材料中任选其一,选择按户籍地址对口申报的无需提供住房材料。

  第三类入学对象需提供户口簿、居住证明(居住时长须满6个月)、从业证明材料三选一。

  初中七年级入学对象在对应分类材料基础上,额外提供小学六年级毕业生学籍卡。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海口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昌江中小学】可获取昌江黎族自治县2026年中小学校幼儿园招生入学报名时间/入口/条件/材料,各学校招生计划/划片范围,以及报名常见问题和咨询电话等信息。

  东方市热点初中实行电脑随机派位入学,小编整理了派位规则、申请名单公示及录取流程,供家长参考。

  东方市初中招生范围已确定,小编整理了各学校对口招收的小学名单,包括民族中学、市二中等校划片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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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方市3所热点中学初一招生计划共1150人,小编整理了各校招生人数及指标分配比例,含招生计划表。

  东方市中学学位申请须通过海易办在线报名,小编整理了从申请到派位的完整流程及时间节点。

  东方市中学学位申请可通过海易办APP或小程序办理,小编整理了三种入口方式及详细操作步骤截图。

  东方市2026年秋季初一招生方案已公布,小编整理了招生范围、指标分配、报名时间及申请入口等信息。

  2026年东方市随迁子女入学需持有《东方市居住证》且有合法稳定住所,小编整理了非东方市户籍儿童三种情况的入学条件和材料。

  2026年东方市户籍适龄儿童入学分为自有住房、租房、随祖辈三种情况,小编整理了每种情况的入学条件和所需材料清单。

  【导语】:昌江2026年招生报名材料分为户籍信息、住房信息、居住信息、从业证明、学籍信息五大类,小编汇总了完整清单。

  第一类入学对象须提供户口簿首页、入学对象本人页、住房所有人(共有人或使用人)页。

  教育优待对象须提供相关主管部门出具的审核认定材料、符合条件的优待证件或证明材料、户口簿首页、入学对象本人及其监护人户口簿等。

  撤并学校安置的入学对象须提供户口簿首页、入学对象本人页、父母或法定监护人页。

  本校(幼儿园)教师子女须提供学校(幼儿园)审核认定材料、户口簿首页、入学对象本人及其监护人户口簿等。

  从优待警对象须提供在编在岗正式民警审核认定材料和相应类别的入学申报材料。

  住房信息材料适用于第一类和第二类入学对象。以下为八项住房材料,任选其一提交:

  第四项,持乡镇政府以上出具的拆迁安置证明材料,需注明现安置的具体居住地址。

  第七项,经县住建部门交易备案或经公证处公证的协议(合同)购买二手房证明材料。

  需要特别注意的是,申报乡镇学校(幼儿园)无需提供住房信息材料。第二类入学对象中选择按户籍登记地址所属片区学校(幼儿园)对口申报的,也无需提供本项住房信息材料。

  租房或单位宿舍居住人员,可提供居住证、房屋租赁证任一法定居住凭证。无上述证件的,需同步提交租房合同及社区居住证明。所有材料居住时长以社区登记时间为准,截至申报时间应满6个月。

  如寄宿在亲属家的入学对象,无需提供租房合同,但仍需提供居委会出具截至申报时间居住满6个月的居住证明,该证明并注明亲属关系、姓名及联系电话。

  从业证明材料适用于第三类务工人员子女入学对象,提供以下材料中的任意一项:

  第一项,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在本县经商主体注册登记营业执照和门店登记注册档案材料。

  第二项,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依法签订的劳动就业合同,或由所在工作单位出具的工作证明材料。

  第一类入学对象需提供户口簿、八项住房材料任选其一。户籍迁入截止时间为2026年7月10日(含当日)。

  第二类入学对象需提供户口簿,选择按住房地址对口申报的须从八项住房材料中任选其一,选择按户籍地址对口申报的无需提供住房材料。

  第三类入学对象需提供户口簿、居住证明(居住时长须满6个月)、从业证明材料三选一。

  初中七年级入学对象在对应分类材料基础上,额外提供小学六年级毕业生学籍卡。